吉林省实验繁荣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12-16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教与学效果检验的重要途径,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校正教学方式、改善学习策略、提高教与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流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试题命制
  1.周测、月考由年级自行组织命题,教导处负责每次试题命制的要求,含进度、难度、各种题的比重等。
  2.期中、期末等大型考试均由教导处统一组织试题命制。
  3.周测、月考由年级组织自行安排出题人员;期中、期末等大型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每次考试的出题人员均由相关部门单独通知。
  4.命题相关人员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进度、考试范围,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上交给相关部门。
  二.考试组织
  1.教导处负责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及九年级推荐生等大型考试统一安排、调度。
  2.周测、月考试题的命制、印刷、试卷保存、考试试题的发放、试卷装订及扫描、监考安排、试卷批改均由各年级组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安排。每次月考前年级需将相关安排交至教导处(邓俭波老师),教导处在考试当天负责巡视。月考结束后各年级将各科试题、答案及成绩电子版上交至教导处(邓俭波老师)(大型考试要在考前上交各科试题及答案),《试卷交接登记表》、《考场巡视记录表》、《考场记录表》按照学科、考场装订后交至教导处(辛玥老师)。
  三.工作职责
  (一)主考职责
  1.主持考试工作,全面负责考风考纪和考务管理工作。
  2.负责涉考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工作,召开监考人员会议,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规定,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工作流程。
  3.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4.随时掌握考场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的偶发事件和违纪事件。
  5.负责收取成绩,审核无误后交由教导处存档并反馈给年级。
  (二)常务副主考职责
  1. 常务副主考要认真学习考试有关规定,熟悉考务工作流程,协助主考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2.负责在考前做好监考人员安排,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涉及推荐生)担任考试工作人员,监考表排好后传给教导处。
  3.做好考场安排,并负责张贴考号和桌贴、门贴。
  4.每科考试结束后安排一名教师协助教务人员一同去阅卷室扫描试卷。
  5.妥善处理考场突发、偶发及违纪事件。
  (三)楼层副主考职责
  1.负责考试楼层走廊秩序,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2.负责楼层考场的巡视,严查违纪学生。
  3.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场临时突发状况,填写《考场巡视单》。
  4.收取各考场剩余的答题卡和试卷,上交给年级主任留存。
  (四)教务人员职责
  1.收取试题及答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2. 试题收齐后,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一同送至印刷室,试题印刷时全程在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印刷室,试题印刷后送至保密室保存。
  3.每科考试前分发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考场记录单并指导监考教师在《试卷交接登记表》上签字。
  4.考试结束后收取答题卡和《考场记录表》,指导监考教师在《试卷交接登记表》上签字。
  5.考试期间巡考,严查违纪学生;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
  6.考试结束后,一名教导处人员和一名考试学科教师同去阅卷室扫描,对试卷扫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扫描问题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7.在教师阅卷时全程在场,并指导备课组长填写《阅卷记录表》。
  8.考试成绩存档。
  (五)监考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考试有关规章制度,考前必须参加监考教师会。
  2.监考教师在每科考前15分钟到考务室填写《试卷交接登记表》后领取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考场记录单。考前10分钟到考场组织学生坐好,在广播指导下(如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发放答题卡和条形码,指导并监督学生粘贴条形码,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检查试卷质量。
  3.监考过程中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会客、看书、阅报、批卷、做卷等),坚决不可以带手机进考场(特殊情况除外)。
  4.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对考试中的异常情况要在《考场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上报年级和教导处。
  5.对考场中出现的违纪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常务副主考,并填写《考场违纪确认单》,违纪学生、监考教师、常务副主考需同时签字,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导处。
  6.将考场剩余的答题卡和试卷交给楼层副主考,不允许私自保留。
  7.广播提示考试结束后,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监考教师要将答题卡由小号到大号按顺序排列并整理,不准出现串号、错放、反放现象,更不得漏收。最终将答题卡交回考务室,上交考场记录单并填写《试卷交接登记表》。
  8.与考试无关人员,特别是有关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如试卷有印刷问题,需经教导处允许,方可进入考场作适当说明,但不得对试题做任何解释说明。
  四.试题印制的相关规定
  1.月考、期中、期末等大型考试期间,其他一切印刷任务暂停;印刷期间,除教导处分卷人员,其它任何教师、学生不得入内;大型考试的试题印刷后由教导处统一送至保密室保存。
  2.印刷室不得留存考试题备份,所制试题模板交由教导处处理,非大型考试由相关年级自行销毁。
  五.阅卷的相关规定
  1.考试如需网阅,周考月考考试之前由年级将考试名头、日期、科目、出卡教师名单、阅卷教师名单及学生名单上传给阅卷室教师,同时提供考试时间表,期中期末等大型考试由教导处负责。
  2.考试前一天,出题教师上传各科答题卡后马上去阅卷室切题并确定本学科给分方式、双评仲裁及误差分值。本科考试结束前,出题教师将客观题答案上传给阅卷室教师。
  3.各科考试结束后,一名教导处人员和一名考试学科教师同去阅卷室扫描答题卡,扫描结束后将答题卡送回保密室保存,扫描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扫描问题登记表》上。
  4.期中、期末考试、九年级推荐生考试等大型考试,教导处安排统一时间和地点进行批阅试卷,备课组长填写《阅卷记录表》,阅卷期间由教导处工作人员全程在场。周考、月考由考试年级安排统一时间和地点进行阅卷,教导处负责巡视。
  5.阅卷前,备课组需统一阅卷标准;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扰其他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也不得将阅卷账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
  6.阅卷结束后,阅卷室教师将考试成绩传至教导处主任。
  7.如对成绩有异议,大型考试需逐级上报,最终由任课教师、备课组长、年级主任和教导处主任在《成绩更改申请报告单》上同时签字方可改动;月考由任课教师、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签字方可改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以下问题(客观题填涂不清晰,答题字体不规整等影响成绩)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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